【导语】:广州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性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
减免对象一:
承租市属、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性事业单位。
减免措施:
在有效合同期内:
①对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给予减免2个月租金;
②市内其他区域的,给予减免1个月租金;
③免收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视作利润。
减免对象二:
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最终承租人。
减免措施:
各区要引导支持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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