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纾困九条”针对企业用工问题,提出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纾困措施:稳定企业用工
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牵头)
减负措施: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广州市税务局牵头)
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
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按下调50%执行。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政策,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率降低为6.35%(含生育保险费0.85%)。
对广州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单位、个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缴费,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实施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暖企政策】可获广州全市+各区企业纾困减负政策全文、解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