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警方倡议和鼓励市民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春节将至,为维护春节期间广州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广州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清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公共安全,安全文明欢度佳节。
同时,倡议和鼓励市民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的,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每起案件一次最高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举报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
广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按照《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全市11个区基本不能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本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全区以及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南沙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春节烟花】获得广州春节烟花燃放规定,各区烟花燃放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