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月20日,陆丰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规范发热病人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村卫生站、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拒诊、拒收发热病人,并公布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及拒收发热病人投诉电话。
发热病人处置流程:
预检分诊发现发热病人-→登记发热病人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等)-→报告村四人小组或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发热病人做好劝导工作、落实管控并转运-→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诊室)管理规范处置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
村卫生站、个体诊所、门诊部必须高度重视和保持警惕。不得拒诊、拒收发热病人,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要对所有就诊人员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指导其正确佩戴口罩,并规范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汕尾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一览表(13家):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1 | 汕尾市人民医院 |
2 | 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
3 |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
4 | 海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
5 | 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 |
6 | 陆丰市人民医院 |
7 | 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 |
8 | 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 |
9 | 陆丰市潭西镇卫生院 |
10 | 陆河县人民医院 |
11 | 陆河县河口人民医院 |
12 | 陆河县水唇镇卫生院 |
13 | 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