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零报的方式领取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下同)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零报的方式领取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根据报销类型的不同,又分为"产前检查费用支付"、“生育费用支付”与“计划生育费用支付”三个政务服务事项,参保人申请二个以上(含二项)项目的,只要填写一张申请表,有重复资料(例如病历资料等)只需提供一份,不需重复提交。
例如:
参保人小林,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与生育费用支付,可只填写一张申请表,选择“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或“生育费用支付”任一一项提交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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