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7日- 4月17日期间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7日- 4月17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归集部(邮政编码:5106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gzgjj@gz.gov.cn,标题请使用“调整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征求意见”。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2〕2号)同时废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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