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获得“增城妈妈”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员工制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可以申请每人1500元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获得“增城妈妈”证的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条件:
获得“增城妈妈”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员工制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补贴标准:
每人15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1.“增城妈妈”就业补贴申领表;
2.“增城妈妈”就业补贴汇总表;
3. 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校验后退回);
4.“增城妈妈”证复印件;
5. 员工制从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三方服务协议复印件。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以员工制从业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
选派地镇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在每年3月和9月最后一日前,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在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初审、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 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提出。
➤申请地点:
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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