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外地公安机关批准入户审核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被外地大中专(技工)院校录取,审核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正文!
(1)经外地公安机关批准入户。
审核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
(2)被外地大中专(技工)院校录取。
审核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3)大中专(技工)院校学生结束学业。
审核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地人社部门的接收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或毕业证书、结业证、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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