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确认入口+流程:
>>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指引(入口+流程)
温馨提示:
1、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2、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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