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以专车、专列、专机的形式批量有组织(每批规模不少于6人)接回非本市出发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接回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包括派遣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条件
1)企业以专车、专列、专机的形式批量有组织(每批规模不少于6人)接回非本市出发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
2)接回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包括派遣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3)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补贴对象以专车的形式接返员工的提供租车合同(协议) (如属企业自有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行程佐证材料),或提供员工统一乘坐专车、专列、专机的相关支付凭证
2)如属企业统一组织接返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办理流程
1)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到窗口现场办理。
2)补贴申请应于满足条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同一人员每年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补贴对象必须严格按卫生健康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返穗返岗。
注:上级政策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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