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州公积金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要求,非按揭买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频次为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备注:提取额度要求: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申请条件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2)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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