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承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受赠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根据现有规定,并未要求转让已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
承购人因赠与而获得其他房屋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转让该共有产权房?如何界定所获得的其他住房是赠与还是购买的?
如果承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受赠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根据现有规定,并未要求转让已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
所获得的其他住房是赠与还是购买的,以产权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属证明上注记的转移方式为准。
共有产权房转让怎么办理?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
满足广州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
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期间,承购人不得将房屋出租或出借给除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之外的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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