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和对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的长寿保健金(慰问金)。
1、广州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
2、广州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发放。
发放扣款协议是什么?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作用?发放扣款协议如何签署?
发放扣款协议,是老年人和区民政部门、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的发放扣款协议。协议核心规定政府按月发放长寿保健金,老年人同意原路退回因辞世、户籍迁出情况多领的长寿保健金,确保多领取的长寿保健金可以通过发放路径退回,无需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另行到银行办理退款手续。
各区民政部门会统筹制定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工作方案,按计划逐步推进,长寿保健金发放不会受到影响。
街(镇)和村(居)委应当主动通知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老年人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可以通过“穗好办”App等政府自助终端办理,也可以通过村(居)委协助办理。
新增老年人可在信息确认时或“依申请发放”的申领通道办理时同步签署发放扣款协议。待各区按计划统筹安排后,会通知已经享受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可以“穗好办”App或者通过村(居)委协助办理。
终止发放长寿保健金的情况有哪些?老年人或家属应如何处理?
老年人因辞世、户籍迁出广州市的,老年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应在30日内主动或通过村(居)委告知街(镇)。
街(镇)应于老年人辞世或户籍迁出广州市次月终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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