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需要满足用人单位招用广东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广东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协作地区:指广东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
2、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脱贫人口信息。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审批完成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拨付。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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