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补助金额以元为单位舍尾)。
▶补贴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补助金额以元为单位舍尾)。支出时间及金额以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含税)及支付凭证为准。
▶政策内容咨询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20-39053426
▶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