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单位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打印缓缴审批结果,或者前往受理网点进行领取。
6月20日消息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单位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缓缴审批结果?
答: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单位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打印审批结果,也可自行到受理网点领取。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入口:https://dw.gzgjj.gov.cn/wsyw/security/login.html
单位经批准缓缴期间,能否提前恢复缴存?
答:可以随时恢复缴存,无需另行提交申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可申请哪个时间段不作逾期处理或办理征信异议申诉?提交申请的时间是否有限制要求?
答:可申请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任一时间段不作逾期处理或办理征信异议申诉,提交申请的时间不受限制。
例1:2022年6月,缴存人A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通过后,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不登记逾期信息报送至征信管理部门。2022年10月起正常报送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征信数据至征信管理部门,缴存人需及时偿还所有申请月份及10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金额。
例2:2023年2月,缴存人B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异议申诉。申请通过后,对已报送的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逾期信息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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