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
温馨提示:
广州公租房只能租赁不能购买!只能租赁不能购买!只能租赁不能购买!
广州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算如下:
符合规定免交租金和按规定享受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保障对象继续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计算公式为:
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家庭租金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的,租金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算,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分档租金标准
一、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14856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1。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14856元、低于或等于22284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2。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22284元、低于或等于29434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3。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29434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4。
五、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9952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5。
六、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49952元、低于或等于54947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6。
七、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54947元、低于或等于59942元,缴交标准为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7。
八、如按上述规定分档计租后的租金标准低于优惠租金标准的,按照优惠租金标准计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