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等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内容部门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服务对象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
办理条件
1、办理此项业务之前,参保人应已办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停保手续。
2、参保人已在广州市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不可再办理此项业务。
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依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要求,将退休待遇享受地选择为其他符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条件的统筹区,可办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等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参保凭证》中注明个账金额仅供参考,实际个账金额,以银行答复为准。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本人办理
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凭证(含社保卡和医保卡)原件核验
委托代办(个人)
1.委托代办(个人)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核验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3.委托书
委托代办(单位)
1.(单位)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1
2.单位介绍信
联系方式020-12345
受理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服务
转递途径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受理→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对所提申请进行跟进处理。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广州医保个账余额查询入口、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