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教育求学 > 2021广州双减政策最新发布(附政策全文)
2021广州双减政策最新发布(附政策全文)
2021-09-16 17:33【我要纠错】

【导语】:《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发布,具体政策全文详见正文。

  8月26日消息: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局属有关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五项管理”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一)规范教学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小初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

  (二)支持教学创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应用人工智能手段支持教学诊断与改进,鼓励师生利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灵活运用优质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三)鼓励因材施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学情分析数据,精准分析学情。要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送个性化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予以个别化指导。

  (四)严禁违规补课。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节假日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者组织、要求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二、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一)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机制,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实行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鼓励实行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周六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和总量,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完成作业的进度。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二)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市、区教研部门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对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编制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明确作业设计方法与实施重点,并加强对学校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作业优化设计与有效管理的校本实施方法与策略研究,探索建立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基于课程标准的作业设计、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作业设计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加强学期作业、单元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鼓励学校结合教学任务和具体学情,创新作业类型、作业评改方式、作业反馈与辅导方法。

  (三)强化教师职责。教师要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坚持在课内布置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并认真分析学情和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布置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各区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

  (四)减轻家长负担。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三、压减考试次数,完善考试评价机制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各区要严格规范和科学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的过程性和阶段性考试。除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幼小衔接入学适应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统一考试,下学期可组织考试不超过1次;小学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严禁组织周测、月考,严禁提前结课备考。严禁举办重点班,严禁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以及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二)优化考试评价内容。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内容的指导,确保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素质教育导向,要联系生活实际,不出偏题怪题。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改革,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标难题。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等过程性评价办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学科要加强实验操作能力评价,信息技术、劳动教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学科要注重实践应用能力评价。

  (三)规范考试评价管理。各区教育局要重点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为依据对学校进行排名、考评。学校不得给班级、任课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进行排名。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四、优化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一)做到两个“全覆盖”。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百分之百兜底保障。

  (二)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正常上课日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对于确有困难在18:30以后仍需留校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基本托管,保障安心安全。实行弹性离校,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可设置多个离校时段供家长自愿选择。

  (三)优先安排作业指导。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加强学生作业指导,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统筹各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或集体补课。

  五、优化作息安排,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一)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学校要调整优化作息时间安排,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保障学生睡眠时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含午休),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各义务教育学校按需开展午休托管,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六、加强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一)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

  (二)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5小时以上,每天安排至少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三)建立校园“常赛”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年级、班级中组建运动项目队伍,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学校综合性运动会,设立相应的团体和个人奖项,让每名学生得到参赛展示机会,在比赛中收获快乐、提升体质。

  (四)加强体质健康监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定并实施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于2021年9月1日前制定作业管理细则、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作息时间表。市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本通知印发后,国家、省如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8月13日消息: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坚决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精神

  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区教育局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尽快部署行动,及时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意见》《通知》精神。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见》《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本区“双减”试点工作,压实街道(镇)和各部门责任。要对标各项要求,抓好组织落实,不折不扣执行《意见》《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落实《意见》和《通知》各项要求

  (一)全面摸清底数,加强风险研判。充分依靠街道(镇)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再排查再细化。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摸查现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和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类校外培训机构,于8月17日前填写《情况摸查表》报送市教育局。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

  (二)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全市各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开展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广东省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的要求进行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确保证照齐全。申请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的,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通知》,指引其到法定部门办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参照《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审批服务指南》执行。

  (三)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各区要坚持疏堵结合,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转型发展并做好相应审批指引和办证服务。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组织教研员开展培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进行审核把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四)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认真落实《意见》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不折不扣执行《意见》要求,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收退费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可积极引导家长转为合规时段课程。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通知》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五)加强培训广告管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六)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七)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现有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

  各区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把握文件要求,注重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要压实各级责任,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各区民办教育协会行业自律和宣传引导作用。本通知执行期间,如有未明确事项,可书面向我局报告。国家、省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附件:广州市(含各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广州市(含各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序号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1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842
2越秀区教育局020-83526120
3海珠区教育局020-89185366
4荔湾区教育局020-81949880
5天河区教育局020-38622792
6白云区教育局020-86364271
7黄埔区教育局020-82509636
8花都区教育局020-36898556
9番禺区教育局020-84613566
10南沙区教育局020-39914119
11从化区教育局020-87922462
12增城区教育局020-82636005

  推荐阅读:

  >>全国双减政策专题查看入口

  >>2021广州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附官方通知)

  >>2021年双减政策全文(附政策原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双减】可获2021双减政策全文+政策解读+学科划分、广东+广州+广州各区双减政策等。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 广州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设计与实施的工作指引

    10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设计与实施的工作指引,对于义务教育作业设计要点以及作业实施要点做出明确规定。具体指引详见正文!

  • 2021广东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2021广东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出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1年,2021年10月-2022年7月,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

  • 2021广州各区双减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广州各区教育局陆续发布落实双减政策消息!小编汇总了各区双减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 2021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宫取消数英课程(附官方通知)

    9月14日,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宫发布通知,该少年宫数学思维拓展课程(一至六年级)、朗文英语课程(一至六年级)从9月15日起取消。

  • 2021广州番禺区双减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8月14日和9月13日,番禺区教育局都发布了双减政策相关政策!具体政策内容详见正文!

  • 2021广州双减政策原文(附最新政策原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发布,具体政策全文详见正文。

  • 2021年双减政策全文(附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具体政策全文详见正文。

  • 2021年双减政策解读(十问十答)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政策解读,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 广州市番禺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指引(附官方原文)

    9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工作指引》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详见正文!

  • 2021南沙区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9月6日,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强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不断加强作业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 2021天河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实施五项管理政策

    9月1日,天河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实施“五项管理”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对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进行相关规定。

  • 广州双减投诉电话一览

    广州市教育局,电话:020-22083842;越秀区教育局,电话:020-83526120;海珠区教育局,电话:020-89185366。具体投诉电话详见正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