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日至最后1日前向单位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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