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持户籍、居住地向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该校仅为受理点)提出转学申请,学校核查后,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转入本区学校或区内转学流程
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持户籍、居住地(如监护人本区房产证、监护人租住本区房屋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备案)等相关佐证资料、向实际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该校仅为受理点)提出转学申请,学校核查后,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须知》安排学位。
由接收学校通知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完成网上转学手续。
各校服务范围及当年《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须知》详见:
广州市越秀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jyj/)“招生问答”栏目。
特别提示:
1.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同一学区安排学位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同一学区内地段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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