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学生身份证、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学生手册、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等。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 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5.学生手册。
【办理时间】
初一年级: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初二年级: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初三年级: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办事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