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资助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的本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300元。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有两项:
1、资助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的广州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300元。
2、广州各区根据本区实际,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覆盖面,确保各区学前教育资助总人数不低于本区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具体资助对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低于300元。
小学资助项目: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住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时间是2021年至2024年,实施范围是从化区非城区(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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