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共修订了五方面的内容,包括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分值,提高纳税、公益和表彰奖励分值,降低学历、技能等指标分值,调整年龄、信用惩戒等指标,精简积分制申请流程、时长等。
此次政策主要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为保障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来穗人员权益,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分值。在“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中,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分值;新增“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予以赋分。
二是提高纳税、公益和表彰奖励分值。新增纳税指标加分内容,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等公益社会服务指标分值上限和占比,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扩大表彰奖项指标覆盖面。
三是为区分积分制与其他人口政策定位,降低学历、技能等指标分值。引导高学历、高技能来穗人员通过人才引进等渠道入户广州,确保更多“在我市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实现积分制入户与人才引进入户等人口政策互补性。
四是为体现以人为本、提高幸福指数,调整年龄、信用惩戒等指标。“年龄”指标调整为“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进一步平滑分值跨度。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行为,惩戒措施修改为“在其提出具体服务事项申请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五是为提升来穗人员服务体验,对积分制申请流程、时长予以优化精简。通过精简积分材料落实“承诺制”,明确申请人个人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通过整合优化积分申请环节精简流程,推进实施“一网式”申请。通过精简复核时长,将原来首次申报核定个人积分所需的35个工作日控制在约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升办事便捷度、体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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