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街坊们注意啦!黄埔区级公租房每月第3个工作日上午9点左右,放出上月退租的萝岗和苑零散房源供申请,数量有限。
房源情况:
房源点为黄埔区水西路萝岗和苑小区,户型为单套建筑面积60㎡以下的二房一厅或三房一厅,租金标准20元/㎡,物业管理费2.3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剩余房源套数。
申请对象:
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向新就业无房职工所在单位(下称用人单位)配租,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再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分租。
可申请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是指办公场所在本区、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在本区的单位。
申请条件:
1、就职单位需要办公场所在本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在本区的单位;
2、申请人年龄在18-35周岁区间,本科或以上学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房,如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申请流程:
1、注册、登录单位帐号
首先,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设置所浏览网站为全部允许弹出、动画插件始终运行,进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
申请网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http://rcxt.gddrcgzjt.com/home/index)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下同
2、开始抢房
①按步骤一登陆后,进入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后,点击“公租房抢房”,按相关分配方案,零散房源数会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8:45公布,9:10正式开抢,详细操作见下图。
②抢完房后,需按下图说明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3、抢房结果及公示
抢房结果一般当天可查。
查询网址:http://rcxt.gddrcgzjt.com/notice/RentalHouse
最终分配结果,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一般月底会通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栏目发布。
结果查询直达网址:http://www.hp.gov.cn/zwgk/bzxzf/
分配程序:
1、信息发布在“黄埔区开发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专栏〔住房保障〕”公布每月房源情况及配租名单。
详细公布网址:http://www.hp.gov.cn/zwgk/bzxzf/
2、递交申请用人单位携带单位申请资料及申请职工个人资料,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意向申请登记。
3、分配结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房源情况进行分配,分配名单在当月30日(节假日向后顺延)公布,次月1日开始计算租赁时间。申请单位自行查询配租情况,获配租单位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租赁合同,未获配租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受理和分配原则:
1、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在每月第3个工作日公布房源情况后开始受理申请,截止至当月的28日。根据单位现场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即以现场完成申请手续并签收、领取回执为准)及剩余房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分配名单在当月30日(节假日向后顺延)公布,次月1日开始计算租赁时间。未获得配租的单位自动清零,不再顺延至次月,次月房源情况公布后重新开始受理申请。
2、为提升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受惠面和公平性,每单位每月申请套数不得超过2套,申请退房的单位从退房之月起12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分配成功后6个月内退房的单位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租赁期限:
整体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期满后仍需租赁的,最多可以续租1次,续租最长时间不超过5年。
受理地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02室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处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3821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黄埔公租房】可获广州黄埔区级公租房申请入口、申请资料清单、申请结果、申请/分配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