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受理2020年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第二批)的通知》如下:
关于受理2020年从化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第二批)的通知
各来穗适龄儿童和少年家长:
因受到疫情影响,部分来穗人员儿童和少年家长未能及时在从化区积分系统提交申请,为促进我区来穗人员子女融入学校,现接受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从化区居住,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止2020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须于2020年5月30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址(http://lsj.gz.gov.cn)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申请或调整申请。
(三)在《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审核和核定结果公示》没有名单的申请人。
二、申请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适龄随迁子女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0年7月7日下午17:30(工作时间)前到从化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从化区街口街蓝田西路29号)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将退还原件)。
★需提交基本资料:
①提交申请人或夫妻双方广东省居住证;
②提交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
③提交申请人现在从化区的固定住址证明;
★提出从化区补充加分指标加分需提交资料:
①居住证。申请人或夫妻双方广东省居住证,一年计2分,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半年(含)以下计1分,最高10分;
②居住条件。提交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合法所有权房产证明材料、申请人(或配偶)在我区租赁住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申请人(或配偶)居住单位宿舍提供用人企业(单位)证明)一年计2分,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半年(含)以下计1分,最高10分];
③就业备案服务年限或经营年限。申请人(或配偶)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评分;提交申请人(或配偶)在我区有效经营年限证明[一年计1分,半年以上按一年计,半年(含)以下计0.5分,最高10分]。
说明:积分项目①可累计夫妻双方得分;积分项目②③按申请人夫妻双方最高得分者计分,不作累计。
★结果公示
相关结果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7月13日前通过从化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日。填报入学志愿时间及方式,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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