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申请人可在季后第2个月8日至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1、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社保缴费信息;
3、退役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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