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教育求学 > 2020年广州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
2020年广州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
2020-04-27 15:18【我要纠错】

【导语】:《2020年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如下:

  2020年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花山、梯面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花山、梯面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类别。

  1.地段生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是指:

  (1)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的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2)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和产权所有的祖辈户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花山镇或梯面镇,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北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集体户籍并实际居住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的。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花山镇或梯面镇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到当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港澳子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入读办法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花山镇或梯面镇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花东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初中招生

  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就近入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在梯面、花山两镇就读公办小学,直接升入对应的公办初中。

  (2)统筹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地在花山、梯面镇的花都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放弃教育部门为其安排的公办初中学位,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穗籍非花都区户籍且在花山、梯面两镇公办小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确需在本辖区升学的,安排直升对应的公办初中。

  (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3、非穗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读初中的途径

  严格执行《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有三种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3)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三、招生计划

  

  

  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次序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1、2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根据积分高低用于解决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五、入学程序

  (一)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生效后,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向北片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公办初中招生:初中学校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

  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

  六、民办学校的招生参照《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家长可亲临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学校”办公室或电话(39477083)咨询。

  本工作办法由北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可获2022广州招生政策最新消息、2021广州入学政策查看入口+学区划分查询入口等。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 广州如何入公立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对象)

    广州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

  • 202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广州市中考报名时间是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 星海音乐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广东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17:00起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4年2月26日17:00后予以公布。

  •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4年2月26日17:00起予以公布。

  • 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4年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可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17:00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将于2月26日17:00开通。

  • 广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时间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广东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17:00起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自行查询,我校将不再另行寄发纸质成绩单。

  •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 26日17:00起向社会公布。

  • 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部署,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17:00起向社会公布。

  • 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17:00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 中山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中山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024年2月26日17:00起向考生公布。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