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8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告,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试行办法》以及其中涉及的公平竞争、廉洁性方面的意见。
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同时《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19〕8号)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需进行修订。根据《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 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试行办法》以及其中涉及的公平竞争、廉洁性方面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邮编:510600
电子邮箱:zhaomingxuan@gz.gov.cn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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