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穗岁康的规定要求,穗岁康可以使用医保卡资金购买,从而能进一步提高医保个账使用效率。
穗岁康可以使用医保卡资金购买,提高医保个账使用效率。
拓展:穗岁康特别约定
(一)待遇核算
“穗岁康”的待遇核算在享受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或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后进行。
属于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待遇的被保险人,享受"穗岁康"待遇后,再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被保险人出院日期结算"穗岁康"待遇。
(二)异地就医
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穗岁康"报销范围。
(三)不予报销情形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停止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或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的,在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或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穗岁康"报销范围。
2.被保险人不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未经确认的长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发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等),“"穗岁康"不予支付。
3.当次手术或住院社会医疗保险整体不予报销的情形,如各种美容.整形、非功能性矫形、减肥,治疗雀斑、脱痣、护肤、镶牙、洁牙,配镜、装配假眼、假肢.助听器等发生的费用,"穗岁康"不予支付。
4.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穗岁康"不予支付。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穗岁康"不予支付。
6.被保险人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及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穗岁康"不予支付。
(四)不予报销的中药饮片和药材负面清单
阿胶、白糖参、红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酒制蜂胶、羚羊角、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天然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豹胎、鹿胎、虎鞭、鹿鞭、羊鞭、牛鞭、狗鞭、海狗鞭、鹿尾、鹿脚筋、猪脚筋、牛脚筋、虎骨、鹿骨。
(五)不予报销的诊查服务费用负面清单
医疗咨询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等费用。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穗岁康】获(11月1日起)2023年度穗岁康参保入口/流程、订单查询、买不了解决办法、问题解答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