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人个人要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纸质资料
1、东片区或西片区《广州市2019年第一批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优先配租单位类型证明文件(如有则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标杆企业证书以及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IAB”和“NEM”产业类企业、环卫部门、医疗部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文档(U盘报送)
1、《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
2、《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4、优先配租单位类型证明文材料复印件(如有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交回《申请表》时,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技术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是否有自有产权住房和已经(或正在)办理预购手续的产权、是否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报,无需提供《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证明材料,房屋交付后单位分租给职工并按规定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报备分配结果时,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其自有产权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