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5月15日,广州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花都区参加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小班派位计划。
2021年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人才绿卡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立足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践行“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要求,在花都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我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招生工作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招生对象、比例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公办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都区人才绿卡(以下简称“花卡”)持有人(见备注)、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见备注)、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分类制定学前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分类)适龄子女。
(二)招生比例
花都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90%。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分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两类。
(三)招生办法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在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后,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面向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社会进行电脑派位(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只限填报房产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如填报其他公办幼儿园,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优先录取顺序:人户一致(详见备注)业主适龄子女→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需进行摇号录取;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录取,如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如按以上政策,所在房产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未能满足“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需求,“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还可参加本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1)新雅街中心幼儿园:该园建设用地由新雅街5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镜村)无偿提供,同时5个行政村为广雅中学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支持。如以上行政村同意并配合新雅瑶中学、广雅中学项目的相关征地拆迁工作,2021年新雅街中心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新雅街不多于45个学位(9个/村)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2)花都区圆玄幼稚园:该园由圆玄学院捐建,圆玄幼稚园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圆玄道观员工适龄幼儿(不多于5个)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3)其他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计划
4月30日,区教育局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http://www.huadu.gov.cn/)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2021年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5月15日,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公布我区参加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小班派位计划。
(二)报名组织实施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5月8日-10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在小区的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符合条件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户口簿(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2)5月11日—13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审查、确定拟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名单,并将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及在网站公示。
(3)5月9日—13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登录“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名单及身份证号。
(4)5月14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网上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填写幼儿园招生信息。
(5)5月16日8:00—19日17:00,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见附件1)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报名办法与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一致。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5月11日—13日,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登录广州市花都区政府(http://www.huadu.gov.cn/)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中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填写幼儿园招生信息。
(2)5月16日8:00—19日17:00,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见附件1)适龄子女网上报名。符合报名资格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花都区政府“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①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应准确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通过后,双胞胎(多胞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如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重复进行一号派位网上报名,即使进入录取名单,也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4)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5) 参加我区公办园电脑派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可填报1所区公办幼儿园志愿,经发现填报多所的,一律取消其参加电脑派位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三)电脑派位实施。
5月20日上午9:00,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产生录取幼儿名单,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天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5月21日-24日,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负责对电脑派位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当场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法定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预防接种证。
(4)幼儿出生证。
(5)计生证(不作录取条件,仅作统计上报各镇街)
2.经资格审核出现幼儿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情况,一律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3.5月25日-26日,补录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
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公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公示录取名单。
5月27日—31日,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1日—6月3日,此次招生工作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幼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考试或测查。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花都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由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审核、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稳步有序推进。区教育局及时将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及其主办单位,制定本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并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公布。幼儿园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将严格依照本方案的工作日程按时按质完成,突发紧急情况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兼顾社会公平。切实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性照顾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
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五)强化监督指导。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区教育局加强对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各幼儿园做好资格审核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其他
事业单位办园,在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后,按照本招生办法对社会招生。
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备注:①符合条件的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为持有花都区人才绿卡并在花都区有百分之百产权的住宅性质商品房,两者缺一不可;②符合条件的抗击一线医疗工作卫生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经卫生部门审核确认的名单为准;③“人户一致”指幼儿户口地址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或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同户籍同住;④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小区业主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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