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月31日前申请积分;4月9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5月14-24日积分入学申请,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正文。
序 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部门 |
1 | 3月5日前 | 在荔湾区政府网(http://www.lw.gov.cn)、荔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2021 年度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 学实施方案》 | 区政府办公 室、区教育局、区来穗人员服 务管理局 |
2 | 3月31日前 | 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 | |
3 | 4月9日前 | 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 |
4 | 5月14-24日 | 申请人在“荔湾教育信息网” 中的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注册登录,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 统确认提交。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 |
5 | 5月14-24日 | 各街道积分受理点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各 积分受理点 |
6 | 5月14-24日 | 通过预审的申请人下载打印《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 居住地所属街道政务中心受理窗口递交。 | 各积分受理点 |
7 | 5月18-26日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各单位按照《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 头,各相关部 门配合审核 |
8 | 5月28日-6月1日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积分计算结果通过荔湾区政府网站、荔湾教育信息网、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对本人的公示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向原受理 街道政务中心申请复查。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
9 | 6月3日前 |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积分申请人名单移交区教育局。 | 区来穗人员服 务管理局、区教育局 |
10 | 6月7日前 | 区教育局在荔湾区政府网 (http://www.lw.gov.cn)、 “荔湾教育信息网” (http://www.gzlwedu.org.cn)公布今年我区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 区教育局 |
11 | 6月15-18日 | 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 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志愿。 | 区教育局 |
12 | 6月23-24日 | 区教育局安排学位;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 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 | 区教育局 |
13 | 7月1-2日(暂定) | 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相关书面材 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 录取小学 |
14 | 7月5日(暂定) | 已安排学位的初中随迁子女领取录取通知书(荔湾学籍学生到原就读小学领取、非荔湾学籍学生另行 通知) | 各有关小学、招生办 |
申请指南:2021年广州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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