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什么是广州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哪些才是广州金融高级管理人才?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其中,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是指:
担任广州地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以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创业项目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
金融高级管理人才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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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级管理人才补贴标准:
对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注:
(1)现有的人才,是指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广州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
(2)引进的人才,是指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一年内,从外地引进广州工作并与广州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同一法人金融机构(含同一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下属金融机构)内的人员交流任职不在此列。
以上人才要求评选年度内没有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金融研究机构包括从事金融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院(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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