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具体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1、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内线路公共汽(电)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在广州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减收1元(专家特需、特优门诊除外)。
4、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减半。65周岁以上且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公证时,公证费予以全免。
温馨提示:
(1)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仅限本人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禁止使用伪造、变造及过期的老年人优待卡或者冒用他人的老年人优待卡。
(2)老年人在享受优待服务时,应当遵守优待服务单位有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按要求主动出示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或刷卡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服务,接受优待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查验。若拒绝出示或刷卡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服务,优待服务单位有权拒绝为其提供优待服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