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将市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5860套,哪些人可以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市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5860套,面向个人、家庭租赁。7月28日至30日开放房源点供申请对象参观;7月31日至8月21日受理个人、家庭网上预申请;12月6日进行摇号配租。
申请对象
以下两类对象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本批公共租赁住房:
(一)对象一: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此类人员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对象二: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计算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本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即2017年7月底)。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可1人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2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合租。申请合租的2人均需符合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广州2017年推5860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 面向个人、家庭租赁 [手机版]
房源情况表 | |
申请对象 | 分配原则 |
分配时间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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