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孩子迁户怎么办?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呢?具体规定如何,跟着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
我与丈夫2014年结的婚,婚后生一女孩,不久前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现小孩入学需要迁户口到我这边,但由于孩子户口还在前夫的户口簿上,我多次联系他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推脱说没时间,不予合作办理。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他协助迁户口吗?
律师解答: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
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户口管理机关需要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迁户手续。但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办理,读者小段可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移事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办理。
律师在此特别指出,作为直接抚养方,为了防范将来户口迁移中可能遇到的麻烦,建议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这样,在另一方不履行协议时,直接抚养方起诉请求法院执行就有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