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公安局中国人民出入境接待大厅的上班点是周一到周五,周六只受理中国公民急事急办,有需要的看准时间哦~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广州台湾通行证需要签注的。
办理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等身份证明原件。
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赴台个人游、团队旅游的,暂停签注。
2、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3、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4、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6、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7、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批件”原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8、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9、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额度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再次签注办理或直接在全市自助办证点签注易设备办理(国家备案人员除外)。
2、(1)预约到受理点前台办理的,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2)选择网上再次签注的,申请通过审批后,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自行到自助办证点的签注易办理。
(3)选择在全市自助办证点签注易设备办理的,申请通过审批后,可在签注易设备打印签注。
3、预约到受理点前台办理的,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加急:5个工作日;
自助办理:立等可取(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证;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办理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周六上午:8:30-12:00。(节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预约,急事急办免预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台湾】可获台湾通行证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换领证全程网办入口+操作指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