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教育求学 > 2014广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全文
2014广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全文
2014-08-30 11:56【我要纠错】

【导语】: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公布,自2014年8月25日起施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哪些内容?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7月25日以粤教基〔2014〕24号发布 自2014年8月2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辖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和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入 学

  第四条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普通高中新生,凭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普通高中学籍。

  第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初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普通高中招收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

  第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应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普通高中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第七条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第三章 编 班

  第八条 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实行固定阶梯式能力分班,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具体编班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义务教育各年级编班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班。

  第九条 小学和初中各学年度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对新生进行随机均衡编班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普通高中各学年度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对新生进行分班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

【推荐阅读】

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时间

中小学可试行春秋假 广州2015年校历尚无安排放春假

广州市中小学校历表(2014-2015学年度)

  • 广州积分入学多少分可以上小学

    广州各区积分入学分数由当年所在区积分入学具体政策、学位数量、积分排名决定,详见正文。

  • 2024广州各区公办中小学学位预警信息汇总(不断更新)

    2024年广州各区陆续发布公办小学学位预警信息。请广大家长根据家庭情况提前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发布2024年公办学校学位预警的通告

    结合2024年户籍适龄儿童数据预测,起始年级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小学有:金沙学校(小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小学)、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金隆小学(本校区、金沙路校区、海滨路校区)

  • 2024年广州白云区公办中小学学位紧张名单

    广州市白云区景泰小学、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小学、广州市培英中学附属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汇侨第一小学、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握山小学、广州市白

  • 2024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学位预警通告

    根据2023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4年户籍生源预测数据,学位供给紧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广州市白云区景泰小学、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小学、广州市培英中学附属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汇侨

  • 黄埔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知

    根据调研情况,部分区域2024年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小学一年级人数较2023年进一步增加。结合近年黄埔区各公办小学招生情况,预计2024年荔园小学、怡园小学(东校区)、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南校区) 、开元

  • 2024广州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紧张名单

    赤岗街:大江苑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金影小学;瑞宝街:金碧第一小学、瑞宝小学;昌岗街:昌岗中路小学;新港街:新港路小学(新苑校区)。

  • 2024年广州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预警通告

    根据往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小学入学生源摸查数据,预测2024年海珠区以下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大江苑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金影小学、金碧第一小学、瑞宝小学等。

  • 2024广州荔湾区中小学学位预警通告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合兴苑小学鸿图苑学校、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等学校一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 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时间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4月12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 广东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入口

    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

  • 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月12日起报名

    2024广东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