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编整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须知,以供参考。
广州市现已开通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以及省内跨市生育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相应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办理报销手续。
该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也可以根据需要到现场办理。
一、办理条件及材料
参保人赴广州市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需按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根据不同情形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序号 | 就医类型 | 不同情形 | 申请资料 | 备注 |
1 | 长期异地就医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需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备案手续。如已就医/入院,可在出院(就诊)结算前补办手续,申请时提供相应病历材料。 |
2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
3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
4 | 临时异地就医 | 异地转诊人员 |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转出医疗机构盖章) | |
5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无需备案 | ||
6 | 其他临时异地就医 | — | ||
7 |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 《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
温馨提示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参保人,有两种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享受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待遇,另一种是按月领取普通门诊包干金(两种享受方式二选一),参保人须在《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勾选相应的待遇选项。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经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广州市医保中心联系处理,或拨打020-12345咨询反馈。
3.备案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无须选点就医。为了方便群众就医,提升联网结算效能,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办理选点,可在备案地联网结算成功后,系统自动完成选点。选点数量及要求与本市就医政策一致。
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可双向享受医保结算待遇。其中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仅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该类人员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二、广州市是否已开展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已经开展。根据广东省医保工作进展,广州市现已实现省内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及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开通门诊结算服务地区的参保人来广州就医,以及广州参保人赴开通门诊结算服务的地区,相关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结算。
什么情形下的异地就医能使用(长期异地就医、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
一是对于广州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含所有类型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二是对于异地参保人,应按参保地要求办妥相关手续方可享受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遇,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普通门诊直接结算(省内、跨省)开展后,包干金这一待遇如何操作?(原有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和准备办理的参保人)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已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直接结算。若需开通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可在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已备案的同时提交承诺书变更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或事后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应的“异地就医备案”事项中“业务变更”办理项在线办理变更手续。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后,不再按包干的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三、异地就医门特直接结算的病种有哪些?
省内异地就医时,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特病种为省统一的52个病种(详见下图)。
跨省异地就医时,可直接结算的门特病种待省另行公布,在省局统一部署前,不能实行跨省门特就医直接结算。
广大市民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最新进展。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