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项目启动费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具备研究项目开发团队和基础,并获市、区属用人单位同意上报申请的留学回国人员。安家补助费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在广州市内已有聘用单位且在广州落户的获得国外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需材料
项目启动费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2.《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1式2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1份,提纲1份;
4.载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表》内容的软盘1张(word格式文本);
5.公司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复印件,验看原件。
安家补助费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1式2份,交验原件;
2.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广州市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式2份,交验原件;
4.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安家费申请表》1式2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意见和公章。
办理流程
项目启动费
由本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交齐有关材料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 ―> 专家组评审 ―> 实地考察―>送市人社局审批―> 通知留学生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取款。安家补助费
由本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交齐有关材料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 送市人社局审批―> 通知留学生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取款。受理时间
办事窗口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服务部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联系电话:8620-8356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