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所需材料
变更学校名称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新、旧学校债权、债务的承接情况(需有董事会或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名);
4.新名称的民政核名通知书;
5.原学校的财务清算报告,并提供由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注明债务情况。
变更办学地址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新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4.新址消防安全许可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由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
4.增加新董事会的决议;
5.选举新法人的决议(需有董事会或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名);
6.新法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变更校长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新拟任校长的资料复印件;
4.同意变更校长的决议(需有董事会或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名)。
变更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
3.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9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技工教育管理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大厦17楼技工 教育管理处
联系电话:8339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