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如何办理?广州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广州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办理需要材料?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理材料
1 .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2 . 非公募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3 . 《非公募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4 . 非公募基金会章程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5 . 《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6 . 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7 .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8 . 非公募基金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副理事长、秘书长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6个月内有效)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9 . 广州市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受理
2.审查,核查纸质材料
3.决定,广州市民政局审批
4.证件制作与送达,制发登记证书及出具有关文件
5.决定公开,窗口取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首页“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按钮,登录填写相关信息。网上预受理,还需窗口交件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民政局给予受理
3.审查,广州市民政局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证件制作与送达,制作证书、印发批复文件
6.决定公开,带齐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取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地 址: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38920642
交通指引:
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