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广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广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自履行内部程序后30日内,通过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材料(须前置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先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一般情况:
1 . 变更登记申请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2 . 董(理)事会决定变更的会议纪要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3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原件正本(收取)1份,原件副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原件正本(收取)1份,原件副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需增加相应材料
情况1: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1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3 .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2:变更举办者的
1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书,并经新旧举办者签名确认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2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举办者出资的验资证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3:变更章程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变更核准表》(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4:变更章程的,或者存在需说明的情况的
需要说明的材料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5:变更住所的
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6:变更注册资金的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情况7:须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
变更后的执业许可证、相关批复文件及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受理
2.审查,核查纸质材料。
3.决定,广州市民政局审批
4.证件制作与送达,换发登记证书及出具有关文件
5.决定公开,窗口取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首页“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按钮,登录填写相关信息。网上预受理,还需窗口交件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民政局给予受理
3.审查,广州市民政局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证件制作与送达,制作证书、印发批复文件
6.决定公开,带齐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取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地 址: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38920642
交通指引:
"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