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纳税人遗失当年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向征收税款的地方税务分局、代征点的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车主可凭该告知书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年审手续,地税部门不再重新开具当年的车船税完税凭证。
遗失车船税完税凭证怎么办?
近日,张先生的小汽车到期年审,当他到车管所办理年审手续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办理车辆定期检验手续,要先核查当年度的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然而,张先生却偏偏把刚缴纳不久的2013年车船税完税凭证给弄丢了。他想:这可怎么办呢?在朋友的提醒下,张先生拨通了市地税局12366咨询热线求助。
据介绍,纳税人遗失当年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向征收税款的地方税务分局、代征点的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车主可凭该告知书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年审手续,地税部门不再重新开具当年的车船税完税凭证。
车主在缴纳车船税取得完税凭证时,应核对完税凭证上纳税人和车辆基础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年审手续。如发现信息错误的,车主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完税凭证上标明的地方税务机关开具《车辆信息更正告知书》:1.车船登记证书(车船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2.单位的地方税务登记证或个人的身份证;3.车船购置发票或其他取得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市地税局提醒广大车主,完税凭证是证明纳税人已经完税的重要证明,也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年审必须提供的资料,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遗失完税凭证带来的不便,已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妥善保管好缴纳税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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