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个人可以前往户籍地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方便国人出国留学和求职,以及部分特殊企业招工,公安部门推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用人单位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申办事由
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
(二)如何开具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指定公安机关提出应聘人员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但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企业对应聘人员要求开具该证明。
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申办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二)如何开具证明
1、线上办理
(1)扫描下方“粤省事”小程序,即可直接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
(2)阅读须知。
(3)人脸识别。
(4)填写信息。
(5)上传资料。
(6)确认申请信息。
(7)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8)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9)领证:可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已经签发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
2、线下办理
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4)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领证: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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