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修改<及公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和年审时,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也就是说不缴纳车船税,将不能通过年审。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间接加强了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管,但也使一些不法分子从中嗅到了商机,做起了另类生意。
不久前,市民陈先生向市地税局12366-2热线反映,近日收到一自称是地税部门指定车船税代征点的工作人员来电,为避免未申报车船税的车主在12月份集中申报缴纳造成的拥挤,陈先生可以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申报缴纳车船税,在申报完成后,只要把税款转账到某一所谓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即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收到车船税完税证明。对方还多次强调,今年开始不缴纳车船税就不能过年审,催促陈先生尽快申报。陈先生对通过电话申报车船税存在疑问,于是拨打12366-2热线进行咨询。
据介绍,地税部门现在暂未提供电话申报车船税的服务。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时应携带好相关资料,可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区(市)地税局,广发银行车船税代征点、华夏银行广州分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广州市邮政局车船税代征点以及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的车船税代征点,从化市、增城市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申报缴纳。
市地税局提醒广大车主,切勿轻信代办车船税或电话申报车船税等电话,如有任何疑问,应拨打市地税局咨询热线12366-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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