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
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3、婚姻登记员询问申请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申请人条件: 1、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2、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的需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换领新身份证); 3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三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注:现役军人按有关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收费标准:9元/宗 |
承诺时限:即日 |
年审或年检:无 |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
是否即办事项:是 |
下载材料附件:无 |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分——12:00分,下午2:30分——5:30分;星期六上午(8:30分——11:30分)、元旦、“五一”、“十一”当天可办理预约登记服务。 |
受理地点: 1、市桥、沙头、东环、桥南、沙湾、钟村、大石、洛浦、小谷围9个街道办事处的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在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海傍路36、38号); 2、榄核、石基、石楼、大岗、东涌、南村、化龙、新造8个镇的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榄核镇婚姻登记处地址:榄核镇南路67号,其余7个镇的婚姻登记处设在该镇的镇政府内)。 |
联系方式: 1、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834583、84834585; 2、榄核:84922183、石基:84558264、石楼:84840382、大岗:34999418、东涌:84905146、南村:84768314、化龙:84757127、新造:84726235。 |
备注: 榄核、石基、石楼、大岗、东涌、南村、化龙、新造8个镇的办公时间以当地镇政府对外公布为准。 |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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