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
分数线共分四类:
1、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46.1分,即2007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2、子女照顾无依靠父母类为60分;
3、无依靠子女投靠父母类为1分;
4、无依靠父母投靠子女类为1分。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的申请人,2011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
打分计算公式:
1、夫妻团聚类打分公式仍维持不变:分居天数×0.1=得分。
2、子女照顾父母类调整为:父母的平均年龄=得分;
3、子女投靠父母类的打分公式调整为:18-申请人的年龄=得分;
4、父母投靠子女类调整为:申请人的年龄-59=得分。该计算公式比以往的公式更为直观,便于申请人计算自己的得分。
温馨提示
为维护正常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香港入境处、澳门身份证明局、治安警察局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利用虚假婚姻等各种关系骗取赴港澳定居资格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关线索。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咨询电话:020—83119147或96897
投诉电话:020—83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