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2名初级政府雇员: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三资监管业务岗2名。工作内容:
(1)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和各项专项工作;
(2)负责农村集体“三资”问题预警工作;
(3)指导、督促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工作;
(4)承办中心领导和工作组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
(2)本科专业要求:B120203会计学、B120204财务管理、B120207审计学、B020201财政学、B120208资产评估、B020301金融学、B020101经济学、B020304投资学、B020307经济与金融、B120301农林经济管理(具体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研究生专业要求:A020204金融学、A020212金融硕士、A020217资产评估硕士、A020218审计硕士、A120201会计学、A120206会计硕士(具体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博士报考的,其年龄一般不受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③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⑦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6:00)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考试咨询:冯先生,联系电话:020-31602169;谭女士,联系电话:020-31607561)。
2.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笔试安排:
1.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在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在广州市黄埔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黄埔区“三资”平台网站(https://3z.hp.gov.cn/)公布。
资格审查: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考生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才可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④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⑤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⑥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上述材料2、3、6须同步提供复印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国(境)内学历考生,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证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证明。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和黄埔区“三资”平台网站(https://3z.hp.gov.cn/)公布。
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公示:
按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和黄埔区“三资”平台网站(https://3z.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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